中医理论基本概念急待规范【一】
中医理论基本概念急待规范【一】山西医科大学附属晋中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兼副教授(退休)郝守玉
内经说“水为阴,火为阳,阳为气,阴为味”。“阳化气。阴成形”。这就是中医理论基本概念的总纲领。张景岳以八纲基本概念为总纲,朱丹溪以气血痰郁基本概念为总纲,张仲景伤寒论以六经基本概念为总纲,叶天士温热篇以营卫气血基本概念为总纲,吴鞠通以三焦及脏腑经络基本概念为总纲。既然是采用辩证逻辑整体推演方法,树造理论概念体系,应该取得整体的统一才比较完善。我们认为上述这些总纲概念,可以概括为阳气与阴液两种符合辩证统一规律的核心概念为总纲。
例如“表里寒热虚实阴阳八纲是从各种具体“证”概念中抽象出来的,带有普遍共性规律的基本概念。张景岳的两纲六变更进一步明确了八纲之间的关系,“阴阳既明,则表与里对,虚与实对,寒与热对,明此六变,明此阴阳,则天下之病,故不能出此八者”。是以阴阳二纲统六变。
素问说“水火者、阴阳之征兆也”。张景岳注“征、证也,兆、见也,阴阳不可见,水火即其证,而可见也”。中医的阴阳概念来自哲学的阴阳概念,字符原封未动,不能区别。我们认为医学毕竟与哲学不同,不属于同一层次,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。两者研究的客观事物有质的区别。医学是以人体为对象,而哲学是以宇宙及人脑思维为对象,虽然医学与哲学有共性,但也存在很大的差异,哲学的抽象性、思维性明显,而医学的具体性、物质性明显,所以中医理论的阴阳概念外延,应避免无限扩展,以张景岳的阴阳不可见,水火则可见的远见卓识为依据。
因此八纲总纲的阴阳概念,就转化为人体的水火可见之"证"概念,人体的水火概念是有具体的物质性的,水就是指人体内广泛存在的、无处不到的水液(阴液)概念。包括津、精、液、血、痰、饮、尿、等能在体内流动的液体,以及随液体流动的,能融合在液体中的精微物质。提到人体的火,朱丹溪则悟出了,动既是火的道理,“火内阴而外阳,主乎动者也,故凡动皆属火”。李中梓也说“人生之水火即阴阳也,即气血也”。由此可见,由哲学中的“阳”概念,转化到人体的“阳”概念时,应该是与阴液相对立统一的“火”或“气”概念。我们认为采用与阴液相对应的阳气概念为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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