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伤寒论》中“合病”概念的讨论
《伤寒论》中提到“合病”的条文总计有七条,分别是:32条“太阳与阳明合病者,必自下利,葛根汤主之。”33条“太阳与阳明合病,不下利,但呕者,葛根加半夏汤主之。”36条“太阳与阳明合病,喘而胸满着,不可下,宜麻黄汤。”172条“太阳与少阳合病,自下利者,与黄芩汤;若呕者,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。”256条“阳明与少阳合病,必下利,其脉不负者为顺也,负者,失也,互相剋贼名为负也。脉滑而数者,有宿食也,当下之,宜大承气汤。”219条“三阳合病,腹满身重,难于转侧,口不仁,面垢,谵语,遗尿。发汗则谵语,下之则额上生汗,手足逆冷。若自汗出者,白虎汤主之。”268条“三阳合病,脉浮大,上关上,但欲眠睡,目合则汗出。”《伤寒论》五版教材对“合病”的定义是:两经或三经的证候同时出现。因为六经病证是所属脏腑经络的病理变化反映于临床各种证候,所以合病就是两经或三经证候的相互复合了。那么,我们就可以按此概念来分析《伤寒论》中涉及“合病”的有关条文。
32、33、36三条讲“太阳与阳明合病”,条文中并没有合并阳明经的证候,葛根汤也好,麻黄汤也好,都不治疗阳明经病。172、256两条是“阳明与少阳合病”,172条无阳明经的证候,黄芩汤也不治阳明病;256条无少阳经的证候,同样大承气汤也不治少阳病。219、268两条是“三阳合病”,条文中也看不到三阳经的病证和方药。这样从《伤寒论》中引出的概念,却不能解释《伤寒论》自己的条文,恐怕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。这不仅无助于对《伤寒论》的学习和继承,反而增加混乱。
马文辉老师研究《伤寒论》20余年,有许多独到见解。听了他的讲解后,开阔了眼界,活跃了思维,从时间概念的角度来理解“合病”更符合仲景的命名原则和《伤寒论》的立论精神。马文辉老师认为:《伤寒论》的“六病”和“六证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,造成上述错误的根源是后人把二者混同为一了。六病讲病时,六证辨病性。六病就是在六时的某一时段发病、显现、病痛加重以及欲解,就称某某病。而六证是指在六气(三阴三阳)所主的时间(病时)和空间(病位)发生病变后,所表现出的特异性脉证,即后世所谓的提纲证,它不仅是一个病时和病位的辨证,而且具有病性特征。合病是六病相合,是病时的交叉和重叠,并非六证的相互复合。因此《伤寒论》中的“合病”都是一个独立的方证就不足为奇了。另外,由于三阴病的病时相互重叠,也就没有三阴病之间的相互复合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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