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医知识 发表于 2011-11-13 15:48:25

刘绍武讲伤寒

刘绍武讲伤寒

—— “六经”当为“六病”

山西中医学院第二中医院马文辉

最早提出六经之说的是宋朝朱肱,他在《活人书》中指出:六经就是足太阳膀胱经、足阳明胃经、足少阳胆经、足太阴脾经、足少阴肾经、足厥阴肝经。并说:“治伤寒先须识经络,触途冥行,不知邪气之所在。”张景岳、汪琥等从而和之,并推广至手足十二经。但是无论古代还是近代,许多医家对这一观点都有异议,如方有执、柯韵伯、恽铁樵等。

一、《伤寒论》原著中的“经”不是“六经”辨证之“经”

    要讨论太阳、阳明等是“六经”还是“六病”的问题,还得从《伤寒论》原著上做一番研究。在现行之赵开美本的398条中,粗略统计:言“太阳病”者55条;言“阳明病”者36条; 言“少阳病”者1条;言“太阴病”者2条;言“少阴病”者41条;言“厥阴病”者2条;共计137条。而单言“太阳”、“阳明”、“少阳”、“太阴”、“少阴”、“厥阴”者尚未统计在内。涉及“经”字者只有14条,其中第143、144、145三条为经水之经,与“六经”之“经”无关,当除外,余仅得10条。现对10条中经的含义讨论如下:

    第30条:“……附子温经,亡阳故也……”中之“温经”是说明附子的功用,不是“六经”辨证之“经”。

    第67条:“伤寒,若吐、若下后,心下逆满,气上冲胸,起则头眩、脉沉紧,发汗则动经,身为振振摇者,茯芩桂枝白术甘草汤主之。”中的“发汗则动经”是说发汗而伤及经脉,其症即“身为振振摇”。此“经”字虽为经脉之经,然此处为谈病理,非指病属何经。

    第124条:“太阳病,六七日,表证仍在,脉微而沉,反不结胸;其人发狂者, 以热在下焦,少腹当硬满,大便自利者,下血乃愈。所以然者,以太阳随经淤热在里故也。抵当汤主之”。此条中之“经”指经络言。是谈病理变化为表热通过经络而入于里。但并不能说明是通过足太阳膀胱经而入于其腑,观小便自利即可知。由“少腹当硬满”与“下血乃愈”说明热淤在肠(参看237条)。 从这一条亦可明显地看出太阳病不是指足太阳膀胱经病。

    第160条:“……经脉动惕者,久而成痿。”“经脉动惕”,或以为即67条之动经, 或以为全身经脉跳动,惕惕不安。前一解是谈病理,后一解是叙症状,但都不是说其病在哪一“经”。

    以上四条中的“经”,或谈药理,或讲病理,或叙病状,都不能作辨证之“经”的根据。

    第103条:“太阳病,过经十余日,……”第105条:“伤寒十三日,过经,谵语者,以有热也,当以汤下之。”第217条:“汗出谵语者,已有燥屎在胃中,此为风也,须下者, 过经乃可下之。……”此三条之“过经”均指太阳病已罢。然不称太阳经已过,或病已过太阳经,可知仲景对于辨证只称太阳病或太阳证,或直接称太阳。第217条虽为阳胆病,其“过经”仍指太阳病已罢。 对于其余五病不复见此词,故“过经”一语或为太阳病已罢之专用语。以文义看,此“经”字只能作界限或范围来解,如柯琴所说“仲景之六经是经界之经,而非经络之经”,大概即指此而言。若推而广之于其余五病,“六经”只能作六种范围,即六类证候解,不能作六条经络解。所以此四条亦难以作为“六经”立论之依据。

    第8条:“太阳病,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,以行其经尽故也。若欲作再经者,针足阳明, 使经不传则愈。”第114条:“太阳病,以火熏之,不得汗,其人必燥,到经不解,必清血。名为火邪”。第384条:“伤寒,其脉微涩者,本是霍乱,今是伤寒,却四、五日,至阴经上,转入阴必利。本呕下利者,不可治也。欲似大便,而反矢气,仍不利者,此属阳明也,便必硬,十三日愈,所以然者,经尽故也。下利后,当便硬,硬者能食者愈。今反不能食,到后经中,颇能食,复过一经能食,过之一日当愈,不愈者,不属阳明也。”

    以上三条所言之“经”最符合“六经”之“经”,但细释此三条难解之处甚多。

    1.第8条之“行其经尽”,按《素问•热论》所说:“七日巨阳病衰,头痛少愈”。 此为按日传一经,六日传三阳三阴尽,故七日当愈。另一解谓“头痛”一症除太阳一经病外他证少见,故七日是太阳一经行尽之期,不是六经传受之日,“行其经尽”是行完了太阳本经。此两种说法就孰是孰非,故置不论,但都没有经络的含义,“经”只作为界限、范畴的意思。第384条:“到后经中”的“经”,包含了第二周期的六个“经”,这种意思就更明显了。

2.第114条之“到经”,注家多遵成注以七日复太阳“到经”。第8条以七日为“经尽”。它们虽然都是行了一个周期,而第384条却已行完了两个周期为经尽,此种妙义殊难明了。 实际是无法明了的,以我六十多年来的大量临证,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按“六经”顺序周而复始传变的情况。可以说这样的学说是经不起实践的检验的,以这种不切实际的理论是难以做为解《伤寒》的指导的。

3.《伤寒论》第5条说:“伤寒二、三日,阳明、少阳证不见者,为不传也”;第4条说:“脉若静者为不传”。仲景既已批判了这种日传一经的学说,不当复用此说,所以对于这样的条文完全可以怀疑其非仲景所作。

4.此三条之辨证仅拘于日数而略于脉证,这是不符合仲景“观其脉证,知犯何逆”的辨证精神的。

由于这三条本身存在这样多的问题,其所谈之“经”虽为“六经”之“经”,也难以作为“六经”立论之依据。

   从以上分析可知,在《伤寒论》的原著中找不到“六经”立论的有力依据。相反地倒有137 个条文在谈“病”,这些条文明白地指出为“太阳病”、“阳明病”、……,况且各篇之标题就是称“病”而不作“经”的,依照原著称作“六病”在学习中反到觉得明白晓畅,应用上简捷方便,这是我们认为“六经”当为“六病”的一个理由。

二、经证之“证”不在本经,府证之“证”不在本府

三、“经”与“病”为本质不同的两种概念

   以经络解伤寒的问题,还涉及经络的循行与症状的关系问题,脏腑经络的表里关系与证候的表里出入问题,经络与治疗的关系问题等等。为便于讨论,现归纳为两个具体问题,讨论于下。

(一)怎样理解太阳病之项强痛,阳明病之口燥咽干鼻衄,少阳病之耳聋、目赤、胸胁苦满等症状以及刺风池、风府、期门等法与经络无关呢? 我认为这些问题确实需要辩别清楚。首先应该肯定经络学说是祖国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,无论在生理功能上,病理变化上,诊断治疗上都有重要的意义。一切疾病不论在病理变化上和转化过程中都有经络的参与,这是不容置疑的。因为经络有运行血气,联络脏腑,沟通表里上下内外的作用,也是病邪出入的道路,如124条之“太阳随经淤热在里”就是很好的一例。 但是绝不容许把病邪传变的途径与症候类型的划分混为一谈。经络辨证自有其独立的内容,与伤寒论的辨证法则绝不相侔。至于头项强痛属太阳,口燥咽干属阳明,耳聋目赤胸中烦满属少阳仅是各该病的局部症状。这怎么能说六病是依经络的循行划分的呢?方中行所说:“若以六经之经,断然直作经络之经看,则不尽道,惑误不可胜言,后世谬论,盖由乎此。”其原因就在这里。

    (二)应如何领会《伤寒论》原序中明白指出:“经络府俞,阴阳会通”,第92条“病发热、头痛,脉反沉,若不差,身体疼痛,当救其里”与293条热迫膀胱证之“少阴病,八九日,一身手足尽热者,以热在膀胱,必便血也”中的脏腑表里出入关系即经络的会通关系呢?

   我认为应该从下面几点来领会:

    1.不可断章取义,试观原序为:“人禀五常以有五藏,经络府俞,阴阳会通,玄冥幽微变化难极,自非才高识妙,岂能探其理致哉”。此为举五藏经络府俞以概人体所有组织,“阴阳会通”是说各组织之间成为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,其奥妙深微的道理是变化无穷的。勉励大家努力学习,成为学识高深的人,才能懂得其中的道理。这一段道理并不是单指经络的府俞而言的,这种举少数以概全部的写法是汉代文章言简意赅的特点。退一步说,就是单指经络府俞的阴阳会通关系,也只是讲它们的生理病理关系,并没有提及其为辨证纲领或分证方法的意思。倒是读内容先须识标题,各篇名称只作“辨某某病脉证并治”而不作“辨某某经”或“辨某经病”,正是《伤寒论》之辨证诊“病”不依“经”的明显所在。

    2.脏腑的阴阳属性是由其“藏精气而不泻”与“传化物而不藏”的功能所决定的,脏与腑由经络的属络关系相联系而成表里关系。但是脏腑经络的分表里绝不同于证候的分表里。不然的话,因三阳经与阴经各有表里关系,那就应该三阳经为表证,三阴经为里证,这种结论谁也不会同意的,所以经络的表里与证候的表里完全是不同的两个概念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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