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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医理探讨] 阳病治阴,阴病治阳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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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1-1 09:19:5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“阳病治阴,阴病治阳” “阳病治阴,阴病治阳”是《中医基础理论》教材讲述疾病防治原则时引用的《内经》条文,教材将“阳病”释为“阴虚则阳气相对偏亢”,而将“阴病”释为“阳虚则阴气相对偏盛”,并引王冰注:“壮水之主,以制阳光”、“益火之源,以消阴翳”加以阐发。教材的思路即是基于疾病症状,阴虚则热,热属阳,而称“阳病”;阳虚则寒,寒属阴,而称“阴病”。教材所言之治则亦基于阴阳对立制约关系,或滋阴以抑阳,或扶阳以制阴。近细读《素问》,始觉其原文之义似非教材所阐之义。   “阳病治阴,阴病治阳”语出《素问?阴阳应象大论》篇,王冰于此注曰:“所谓从阴引阳,从阳引阴,以右治左,以左治右者也”。“从阴”至“治右”十六字亦本篇条文,是岐伯阐述“善用针者”时所言。《内经》之所以称“引”,可见其是从阴阳互根互用关系立言。本篇又云“形不足者,温之以气;精不足者,补之以味。”对此,王洪图先生在《内经选读》一书中引张介宾语认为,形指形气,为阳,而精为阴。然而,从本篇全文观之,诸如“阳化气,阴成形”,“寒伤形,热伤气”,“气伤痛,形伤肿”的对比可看出形与气实是相对的两个不同概念,“形”即指形体,而非形气。古文用字讲究连贯呼应,故同居一篇的“形不足”之“形”也应指形体。精固有“阴精”之谓,五藏六腑所藏之精即被视为“阴精”。然而许多中医名词的阴阳属性是相对而言的。一般认为气属阳,但亦有“阴气”之说。精也尚有指清气、清阳之时,本篇有言云:“清阳实四支”,即是脾主四肢而散精实之。精与气在古代哲学中其概念便常可互换,而在中医学中亦常同义并举。再考本篇所述,“阳化气,阴成形”,“阳为气,阴为味”,“精食气,形食味”及“精化为气”,可知在本篇中,精、气属阳,而形、味属阴。因此,“形不足”即“阴病”,“温之以气”即“治阳”;而“精不足”为“阳病”,“补之以味”为“治阴”。这亦是基于阴阳互根互用关系考虑的,针对阴阳双方具有相互资生、促进和助长的关系而采用的治则。这种治则并非忽视阴虚滋阴,阳虚扶阳,而是强调利用阴阳相生之妙。《内经》许多文字的奥妙在于言非常之理,以达非常之效。正如张景岳所言:“善补阳者,必于阴中求阳,则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;善补阴者,必于阳中求阴,则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”。   此外,《阴阳应象大论》篇还有“阴胜则阳病,阳胜则阴病,阳胜则热,阴胜则寒”之文,具体而言也是指气、形、味的。本篇认为“味厚者为阴”而“气厚者为阳”、“味厚则泄”,诸如大黄之属,大泄则寒生,而“气伤于味”,此为“阴胜则阳病,阴胜则寒”;气“厚则发热”,“热胜则肿”,是为“气伤形”,此为“阳胜则阴病,阳胜则热”。这体现的是阴阳对立制约关系失衡导致的病理变化。此类证候本质上是阴阳一方偏盛而对另一方抑制太过,造成另一方的损亏,其治则主要在于去偏盛一方之有余,兼以扶另一方之不足。由于“阴胜则阳病,阳胜则阴病”一条亦在《阴阳应象大论》篇中,作为本篇结语的“阳病治阴,阴病治阳”也当有呼应此条之义。“阴胜则阳病”,治之在于挫阴之盛,是为“阳病治阴”;“阳胜则阴病”,治之在于泄阳之余,是为“阴病治阳”。   王冰的“壮水之主,以制阳光”、“益火之源,以消阴翳”是对《素问?至真要大论》篇的“诸寒之而热者,取之阴。热之而寒者,取之阳,所谓求其属也”的注解。这种情形确是阴阳一方偏衰,无力制约另一方,而致另一方相对亢盛。究其实质而言,“阳虚则寒”,是“阳病”;“阴虚则热”,是“阴病”。中医病证命名多是基于病机,所以,不能因为阳虚有寒象,便以此表象名之“阴病”,亦不能因为阳虚有热象而以其表象名之“阳病”。再者,“病”字在古文中有“困弊”、“不利”等义,如《战国策?西周策》:“今围雍氏五月不能拔,是楚病也”,《韩非子?初见秦》:“兵甲顿,士民病”,及《史记?五帝本纪》:“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”,《内经》诸如“阴胜则阳病”和“阳病治阴”之“病”亦用此义。教材以“阳虚则寒”为“阴病”而“阴虚则热”为“阳病”似有不妥。 欢迎来到(www.dangdaizhongyi.com)当代中医网(jk.fqyg.net)养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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